今天大約3點發生一個"車為事故"
她搭乘636公車
她的位子是後車門的第二排。靠窗
睡太熟。。
忘記旁邊會引發事故的肇事者~開窗戶的把手
在她昏昏欲睡下。。連續兩次
遭到強烈的撞擊。。而且還是頭部的同一個部位
在醒來後~她發現頭部小小腫起來!
很"悶"~無法對肇事者提出任何控訴><
最後受害者選擇默默下車。。
呼籲"搭車族的你"請小心~
切勿再"昏昏欲睡" 或 "深度熟睡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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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iviangel1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